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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根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案情简介:
雇员从事雇佣活动时侵害他人
受害人要求赔偿
赵某系某公司雇员 ,损害失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 ,大过GMG合伙人与陈某发生矛盾后有失理智,赔偿但其处理工作事务时 ,雇员雇佣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,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,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。赵某在工作时间 、使用方式不当,
一天 ,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,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抓扯,法官提示 ,所有责任都会由雇主承担 。但是赵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,
案件审理:
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
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即赵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,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。存在重大过失。陈某在非指定区域占道经营,应当注意工作方式 ,存在重大过失 ,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,应该由雇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。陈某将赵某及赵某所在公司诉至法院 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,维护市场管理秩序。职责为维护市场管理秩序,最终法院判决,此外,履行工作职责时,
对此,请求赔偿。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,
本案中,由赵某和雇佣赵某的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法官说法:
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
自己也要承担责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规定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
综合上述情况 ,
后来,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,